这篇文章被收集在《大学新生基础阅读》中,可见对文学的认识问题有其典型性和重要性。 海特教授所言及的文学的“用处”似乎仍然太空洞,有点不着边际,与许多人头脑中技能性的“实用”概念相去甚远。其实我们何必牵强附会,非要从实用主义的角度来看待文学,或外国文学,因为文学就其本质而言,并不是“致用”的东西。对于高等教育来说,“学以致用”固然没错,但“学以致知”才应是更普遍,甚至更高的目标。很多学科都不是以“致用”为目的的,如哲学、历史、美学、伦理学等。人类学家进入丛林观察原始部落的文化与生活,为的是得到原型,更多地从根本上理解人类的思想模式和行为模式。自然科学也同样。如果一个天文学家花一辈子的时间研究几万光年之遥由气体组成的星球,他肯定不是出于未来移民的考虑,而是为了更多地认识我们生存其中的大环境 —— 宇宙。以是否实用为标准,实际上是将神圣的高等教育降格、贬黜、庸俗化了。重实用,轻意识,重技术,轻艺术,是急功近利的浮躁和实用主义的短视的表现。文学是一门“致知”的学科。真正有价值的文学作品,通过语言的艺术反馈经验,提供认识社会和人本身的观察窗口,它的影响力不是直接的,但是深远的;不是物质层面的,而是精神的;不是可以明显感知的,但是潜移默化、无处不在的。 二十多年前我在上海外国语大学读硕士研究生的时候,任教英美文学课的是来自美国纽约大学的马修·格雷斯教授。第一堂课走进教室,他劈脸就问:“学文学有什么用?”稍等片刻后,他自问自答道:“惟一有用的,是它可以为教文学的提供职业,教出来的学生还可以继续教文学!”当然,他语中不乏讽刺,因为来中国教文学,他已多次被问及外国文学“学了有什么用?” ——如果一定要“用”,那就是继续教文学。格雷斯教授语中带着点愤怒,更带着疑惑。我想,他想表达的意思是,人类知识并不仅限于“应用”一类,为何非以“用”为判断准则不可? 格雷斯教授似乎有点偏激。除了用于教学,文学还是有点用的,但是我们没有必要强调文学的应用价值。最近,我读到一篇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授吉尔伯特·海特写的题为“诗歌有什么用?”的文章(看来在美国也有人问同样的问题,不然就没有必要撰文作答),在其中海特教授提到了两点“可用之处”:第一,诗歌可以创造美的意境,提供愉悦,其作用就如音乐一样;其二,它能为人生经验提供表达语言。他强调第二点非常重要。我们常常无法察觉我们所感受的东西,内心中的复杂情绪也是大多数人的语言所不足以表达的。诗歌为我们提供了认识这种体验的机会。 外语学科中,比如英语专业,其全称是英语语言文学。汉语也同样,所谓的“语文”是语言和文学并置的两个部分的简称。为什么必须合在一起,道理显而易见:这两者是不该分开,也是不可分开的。文学是语言的艺术。但严峻的现实是,在今天的外语教学中,普遍存在着重语言,轻文学的现象。文学这一门语言艺术却常常受到冷待,以至于安排文学课像是做了亏心事,理不直,气不壮。随着技术的发展,器皿越来越精美。人类文明的发展从一开始就将实用性和艺术性结合到了一起。那么今天在对待外语学习上,我们为什么只追求实用而对语言艺术表示不屑呢? 剑桥大学流传着一句很能说明其教育宗旨的话。在该大学,“零零碎碎的都教一点,实实在在的都不教”(“Teach a bit about everything, and everything about nothing.”)。前半句指他们的教学涉及广泛,后半句指他们不传授实用的、实在的、实惠的技能。“不教”是带点调侃的说法,暗中讽刺了教育实用主义的思想,表达的不是歉意,而是得意。像剑桥这样的名牌学府,可以高高凌驾于技能教育之上,天马行空,翱翔在人类知识的广阔空间。而职业技术学校的几乎每一门课都可以“致用”,但也是相对低层次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致知”的学习是更高层次的学习。 作了所有这些论证之后,我们甚至可以反过来强调文学所具有的“及物”用途,也就是说,文学不只具备内在的美学价值,它同时也富有教化意义,指涉现实,反映生活,起到影响和改变社会现状的作用。文学已经显示了,并将继续显示其在改造国民精神文化素质方面的重大意义。如果鲁迅是个名医,他可能帮助救治了很多病人。但他成了文学家,帮助救治了整个民族的病疾。幸亏鲁迅弃医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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